跳到主要內容
:::
:::

風險管理評鑑

歷年風險管理評鑑結果

年度 評鑑等級
111年度 第一級(優良)
108年度 第一級(優良)
105年度 第一級(優良)

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01 風險管理策略及流程

(一) 風險管理宗旨

本公司風險管理宗旨在於風險與利潤並重,整體資產配置上,對於風險性資產應審慎辨識,充分揭露資訊予經營團隊,並視整體經濟環境,評估本公司承擔風險情況及風險發生時之因應對策,讓經營團隊在足以承擔風險的條件下發展業務活動,因此本公司整體營運規劃上,除了增加穩定性收入外,亦彈性調整風險性資產的配置,以追求良好之收益。


(二)風險管理制度之訂定與核准流程

風險管理政策

依據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與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之規定,每年定期及不定期檢視政策之執行情形。本政策之增修訂經風險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與金控母公司風險控管部審核後,由董事會核定,並提報金控母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備查。

風險管理目標

依據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之規定,訂定年度風險管理目標,經委員會與金控母公司風險控管部審核後,由董事會核定,並提報金控母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備查。

風險管理規則

為有效管理本公司整體風險暨規範風險管理制度,依據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及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訂定。內容共九章,分別為總則、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風險管理之流程、各類風險之定義及管理機制、風險性之績效管理、風險管理資訊系統、風險資訊揭露、經營危機應變措施、附則。本規則經委員會審核同意後,由董事會核定,並陳報金控母公司備查。

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

依據本公司風險管理規則規定設置委員會,綜理全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規劃、監督及執行成效。本組織章程經委員會審核同意後,由董事會核定,並陳報金控母公司備查。

風險管理施行細則

本公司各部門辦理各項業務,應依風險管理規則辦理,並得考量業務特性及複雜程度等,就部門內部風險管理措施,擬定風險管理施行細則,由總經理核定。但依風險管理規則之要求應訂定涉及全公司適用之規章,由董事長核定。
本公司各項新種業務開辦時,除須經董事會核定外,部門須進行各項風險評估,並檢討增修訂風險管理規則或風險管理施行細則。


(三)各項風險之管理

本公司整體及各部門或產品線對風險之容忍程度及資本適足率之控制

本公司於風險管理規則中訂定產品線授權額度、總損失限額及總風險值限額,並經董事會核定,另各產品線及部門風險限額,由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協商進行分配後核定,據以執行控管。另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之管理目標不得低於250%。

信用風險

本公司已訂定適當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包括各層級之授權架構及陳報流程與作業內容、交易前之信用評估、信用分級管理、交易後之信用監控與超限處理方式等。風險管理室依據風險管理規則及信用監督管理辦法,監督各部門風險管理機制與制度之執行。

市場風險

全年度持有有價證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風險限額、損失限額與風險值限額(VaR 99﹪, 1day),須參照各部門或產品線之各項量化指標進行分配,由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協商後核定。

本公司已訂定適當之市場風險管理制度,包括各層級之授權架構及陳報流程與作業內容、交易範圍、市場風險衡量方式、市場風險限額及其核定層級與超限處理方式等。風險管理室依據風險管理規則,監督各部門風險管理機制與制度之執行。

流動性風險

自有部位方面,為避免集中度風險,本公司於風險管理規則中,針對持有單一公司及單一產業發行之有價證券餘額,以及持有單一客戶、單一集團及單一國家之信用風險總暴險額,均訂定限額與預警,並且落實執行。

資金流動性方面,本公司依據業務特性與規模、資產負債結構、資金調度策略、資金來源與期限多元化及法令規章等原則,建立流動性風險管理機制,確保於日常及壓力情境下維持適足之流動性及控制各期間現金流量缺口於訂定之限額範圍內。

作業風險

各部門依其商品風險特性、交易營運之控管與相關程序,制訂所屬之標準作業流程,以建立內部控制規範與控管點。

氣候風險

本公司已訂定適當之氣候風險管理制度,包括授權架構及陳報流程與作業內容、交易前之風險評估、氣候敏感性分級管理、交易後之監控與超限處理方式等。風險管理室依據風險管理規則監督各部門風險管理機制與制度之執行。

法律與法令遵循

定期與不定期維護法令彙編系統,更新主管機關之法令增修並追蹤法令變動對本公司及業務之影響,並強化法規諮詢、協調、溝通管道及辦理法令研習教育訓練。

資訊安全風險

1.本公司依金管會「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6條之2規定設立資訊安全長一職,並設置跨部門資訊安全小組,訂有資訊安全政策,揭露於官網,每年定期檢視,如有修訂,須經董事會核准。每年出具資安整體執行情形報告整併於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應聲明事項陳報董事會。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規定,制定資訊安全政策及相關管理規範。


2.為確保本公司資通訊安全,本公司建有各資通安全管理措施包括:
i.核心系統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並通過SGS之ISO 27001驗證;核心系統導入營運持續管理制度,並通過BSI之ISO 22301驗證,且持續維持證書之驗證有效性。

ii.導入IDS/IPS(入侵偵測及防禦機制系統)、WAF(Web應用程式防火牆)及SOC(資訊安全監控中心),以提升資安監控及防禦,定期執行系統、網頁弱點掃描及入侵滲透測試,確保系統安全防護。

iii.每年委請資訊廠商針對行動應用程式進行第三方實驗室資安檢測作業,以強化APP資訊安全。

iv.提升同仁資安意識:對全體同仁就資安相關議題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且定期對全體同仁進行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以使誘騙成功率低於5%。

其他風險

為因應重大偶發事件發生時,提升應變能力,訂有重大偶發事件作業辦法,建立通報管理制度。

02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一)董事會

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決策機構,負責核定風險管理政策及確保風險管理之有效性,並負風險管理最終責任 。


(二)風險管理委員會

委員會負有整合性風險管理功能,綜理全公司風險管理政策之規劃、監督及執行成效,管理整體風險限額及各部門之風險限額,及審議由董事會核定之規章,並負有監督本公司風險管理制度之執行,進行預警及停損追蹤處理。


(三)風險管理室

依董事會之授權,執行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作業風險及其與氣候風險之關聯性等相關事宜之管理。風險管理室負責整體風險部位之監控、管理與報告、建置風險管理資訊系統以及進行必要之模型驗證,並於每季進行壓力測試及回溯測試,陳報委員會及董事會。


(四)法令遵循委員會

為有效落實本公司法令遵循制度之推動與執行,達到獨立辨識、評估及監督法令遵循風險之目標,依董事會之授權,持續優化法令彙編管理系統,確保外部法規適時內化,以利同仁遵循,並加強法令遵循各項教育訓練計畫執行,以降低不合規風險。


(五)法務暨法令遵循室

依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辦理全公司法令遵循及法律風險之相關事宜。

03 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及特點

(一)風險管理方式與暴險量化之資訊

資本適足率

藉由計算各項經營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作業風險)約當金額及合格自有資本淨額,評估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及風險管理之適當性,作為風險部位及風險管理政策調整之依據。本公司於113年12月31日之資本適足率為338%,市場風險約當金額3,031,267,356元、信用風險約當金額1,284,463,255元、作業風險約當金額930,288,540元,全年資本適足率介於299%至352%,均符合預警值270%以上。113年1~12月資本適足比率如下表: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334% 321% 311% 303% 302% 299% 327% 339% 338% 352% 345% 338%

信用風險

執行交易前,對交易對手進行徵信並給予適當之交易額度,交易後亦定期追蹤,確保交易對手信用無變化;經紀業務之信用交易需由客戶提供本公司核准之擔保證券及保證價金,附條件交易則需由客戶提供信用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擔保證券或由擔保機構背書。


市場風險

建立風險量化模型以衡量風險,除包括(但不限於)傳統的部位/名目本金之限制與損益資訊外,更涵蓋風險因子分析及VaR的計算與管理,並依資本適足率規劃各部門及產品線之授權額度、損失限額、風險值限額等相關量化指標,藉由風險管理系統進行市場各項風險限額之控管,並由各部門依據相關市場風險施行細則進行操作(或處置),以有效管控市場風險。


流動性風險

定期編制總額(新台幣加計各外幣幣別)累積期限結構分析報表,以追蹤控管風險管理目標之指標,並陳報委員會。本公司於113年12月31日,總額累積期限結構分析報表如下,其結果顯示,當市場發生極端情形時,本公司之累積資金缺口占總資產比率,均未逾越限額。

基準日:113年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壓力測試資金流動缺口管理報表 基準日:113年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目 1-10天(含) 1-30天(含) 1-90天(含) 1-181天(含) 1天-1年(含) 1天-1年以上 合計
現金流入合計 36,997 51,213 57,036 60,778 87,096 97,497 97,497
現金流出合計 36,138 53,380 68,197 69,934 81,012 82,286 82,286
累積期限缺口
(負數表缺口)
859 -2,167 -11,161 -9,156 6,084 15,211 -
壓力測試減損 0 -908 -1,141 -1,146 -1,293 -2,459 -2,459
壓力測試下
累積期限缺口
859 -3,075 -12,302 -10,302 4,791 12,752 -
壓力測試下
累積期限缺口
占總資產比率
0.82% -2.94% -11.75% -9.84% 4.58% 12.18% -
累積期限缺口占總資產比率限額 >= -20% -25% -30% -35% -40% -45% -
是否逾限 -


風險值

就不同風險性質之產品別,分別採行合宜之量化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及定期比對實際損益,藉以檢驗模型之適當性。本公司於113年12月31日整體部位以簡單平均法計算風險值VaR (1-DAY,99%)為237,485,091元,全年均值為217,085,778元,全年最高值為250,465,046元,均符合不得逾越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3%之規定。


壓力測試

本公司以113年12月31日為基準,壓力測試資本適足率為277%,大於法定資本適足率,測試通過。


單位 幣別:新台幣 億元

測試日期 113年12月31日
合格自有資本淨額 177.39億
經營風險約當金額 52.46億
資本適足率 338%
市場發生極端風險 造成合格自有資本淨額損失 30.05億
興櫃股票發生流動性風險 造成合格自有資本淨額損失 1.54億
交易對手信用評等調降2級 造成經營風險約當金額增加 0.21億
壓測後資本適足率 277%
法定資本適足率標準 150%
測試結論 壓測後BIS大於測試標準,測試通過

高碳排放產業統計

本公司113年12月31日自營及承銷持有高碳排產業有價證券成本共32.40億元,占本公司自營及承銷有價證券投資總額386.68億元之比重為8.38%,符合不得逾越本公司自營及承銷有價證券投資總額27%之規定。統計如下表:

單位 幣別:新台幣 億元


產業代碼 產業名稱 固定收益證券 權益證券 合計
0500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

0.00

0.00

0.00

1500 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0.00

1.60

1.60

1700 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5.01

0.00

5.01

1810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1.00

3.35

4.35

1841 塑膠原料製造業

0.00

0.00

0.00

2331 水泥製造業

0.00

2.75

2.75

2411 鋼鐵冶煉業

1.00

1.43

2.43

3510 電力供應業

16.25

0.00

16.25

高碳排產業部位合計

23.26

9.14

32.40

自營及承銷投資部位合計

296.86

89.82

386.68

高碳排放量產業投資部位占總投資部位比率

7.83%

10.17%

8.38%

高碳排產業占總投資部位之限額 27%
是否達預警/超限



(二)風險管理報告頻率及流程

  1. 風險管理室定期於金控母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本公司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內容至少包含整體風險承擔情形、資金運用及授信情形、TCFD相關進展與重點以及其他重大異常風險管理專案報告。
  2. 風險管理室於每季編製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評價報告至董事會,檢視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以及承擔之風險是否於公司可承受之範圍。
  3. 風險管理室定期於委員會報告風險管理政策及目標執行情形、風險管理執行情形、資金流動性風險暨各項授信與資金運用情形,且為有效使金控母公司瞭解本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亦將其委員會議程及紀錄陳報金控母公司備查。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執行情形至少包括:
    (1)信用風險:新增信用風險之虞之公司、持有信用風險之虞之標的證券及承作信用風險之虞之交易對手。
    (2)市場風險:預警暨停損執行情形、例外管理之追蹤以及其他限額超限情形。
    (3)作業風險:各部門作業風險損失事件之統計以及執行情形。
    (4)氣候風險:本公司自營及承銷高碳排產業有價證券之統計及TCFD執行情形。
  4. 法務暨法令遵循室定期於法令遵循委員會報告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報告。
  5. 風險管理室於每週編製風險管理週報呈董事長及總經理核閱,其內容包括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之試算及揭露、整體損益情形、各項產品線風險限額及異常情形追蹤
  6. 風險管理室依風險管理系統進行日常監控,風險管理彙總表每日陳報董事長及總經理,其內容包含各部門及各產品線損益情形、額度使用情形、各部門風險值及自有部位與客戶部位持有信用風險之虞之標的及交易對手等,另有異常情形時,即時陳報董事長及總經理。
  7. 各部門風險管理人員依其所訂定之各產品線風險管理施行細則,進行日常監控,於每日編製風險管理報告書陳報各部門主管核閱。

04 避險與抵減風險政策及監測規避與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一)信用風險

為有效管理本公司信用風險,依據風險管理規則訂定信用監督管理辦法,以導入違約機率作為連結之內部評等制度,並參考市場重大訊息及相關機構研究報告,對投資對象及交易對手進行信用風險控管。
本公司投資在各項業務及商品上,除遵循本公司信用監督管理辦法外,亦須檢視投資對象及交易對手之信用評等水準,方考慮承作(或交易)或要求信用加強,並定期追蹤其信用風險的變化。
經紀業務部份,除遵循本公司信用監督管理辦法外,亦參考相關研究報告或市場監理機構提出之警示名單,作為控管依據;客戶端於交易前,依據其提供之財力證明進行徵信,並定期檢視信用狀態是否改變,若有涉及信用交易,則須具有充分擔保,以有效管控經紀業務之信用風險。


(二)市場風險

針對應進行避險之產品線,評估所需避險部位,每日檢視是否於授權範圍內進行操作。另為因應突發事件,進行利率及權益衍生性商品避險操作,以降低因市場異常波動,所產生的部位損失。風險管理室於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各類金融商品部位、評估損益、敏感性風險因子分析及壓力測試等數據,陳報董事長及總經理,作為經營決策參考。


(三)流動性風險

若遇資金持續緊縮、利率持續攀升或突發金融事件致嚴重影響流動性風險時,財務本部應會辦風險管理室表示意見,陳報總經理核定,採取提解帳上附買回商業本票或其他短期投資,或儘速處份流動性較佳之資產,及運用金控集團資源向相關金融機構借入或發行商業票據,以取得資金。當公司遇經營危機,需緊急資金調度時,依本公司經營危機應變措施作業規則之規定辧理。


(四)作業風險

每年辦理作業風險自我評估,以有效之控制及風險自我評估機制,反應並解決各部門實務作業上的問題,以達到風險控制、抵減、轉移及迴避。
發生因內部作業流程、人員及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件所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之作業風險損失事件,損失承擔部門應詳實記錄發生日期、時間、事件原委、後續處理,確實檢討並擬具改善計畫,以完善作業流程降低作業損失發生之可能性及嚴重性。


(五)氣候風險

依據本公司風險管理規則,將本公司自營及承銷持有高碳排產業發行有價證券之成本總額不得逾越本公司自營及承銷持有有價證券成本總額之一定比率列為年度風險管理目標,2025年風險管理目標為26%。
兆豐集團已於2023年4月簽署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initiative, SBTi)承諾,並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cience Based Targets, SBT)設定減碳路徑,承諾2028年完成SBT目標設定之部位比例為39.56%,並於2024年6月5日取得SBTi官方確認信通過目標審查。